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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 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租05”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9 10:08    点击次数:121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12810.SZ    债券简称:18渤租05               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8 渤租 05”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作为“18 渤租 05”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 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 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 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 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一、会议召开背景   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为妥善推进“18渤租05”偿付事宜,现召集召开本期债 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对“18渤租05”的部分本金进行展期,利息 全额兑付。   二、债券发行情况 (第五期) 会议决议及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至 兑付。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9:00 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7: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9:00 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7:00 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以电子邮件投票参加会议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文件: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 公章),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资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计划与资金信托计划等): 会议表决票(附件一)、资管产品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资管产品由其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不同 的资管产品将被视为不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如资管产品管理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电 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 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 交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2025 年 12 月 22 日 9:00 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7:00)(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 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章(适用于法人、非法人 组织及资管产品持有人)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zqcyrtp@cgws.com。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 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 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券,陈冬菊(收),0755-23934048。    (六)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七)参加会议人员: 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有效表决权、决议合法性以及效力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一;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 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本金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 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以本通知载明的方式投 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 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 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 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 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 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 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 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会议会务人     召集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4 号宏源大厦 10 层     联系人:周川、胡逸凡     联系电话:010-58102698、010-58102687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 券     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联系电话:0755-23934048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推举两名监票人要求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申请“18 渤租 05”本金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 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 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 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 意。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 渤租 05”2025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18 渤租 05”(债券代码:112810.SZ)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持有数量(面值       证券账号  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                委托日期        2025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号码                       表决票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推举两名监票人要求的 议案 议案二:关于申请“18 渤租 05” 本金展期的议案 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资管产品债券持有人(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签字): 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资管产品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委托代理人(如有)签字: 日期: 注:表决结果请在表决票上对应栏内用“√”表示。 附件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推举两名监票人要求的议案   根据《会议规则》和《募集说明书》,会议主席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   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为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没有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现 场参加,因此申请豁免推举两名监票人的要求。   议案二:关于申请“18 渤租 05”本金展期的议案   发行人生产经营尚未完全恢复,根据其现金流情况及债务偿付安排,预计无法 保障全额兑付,为维护“18 渤租 05”全体债券持有人权益,现申请“18 渤租 05” 本金展期,具体展期方案如下:   发行人于 2026 年 12 月 5 日前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的 5%的 本金,该部分本金对应的利息于 2026 年 1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支付,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含该 日)至该部分本金兑付日(不含该日),该部分本金在兑付后不再另外计息;未获兑 付的剩余本金将于 2026 年 1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当期应计利息,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含该 日)至 2026 年 12 月 5 日(不含该日);票面利率为 4.00%。同时申请“18 渤租 05” 剩余债券本金自 2026 年 12 月 5 日到期之日起展期 3 年,“18 渤租 05”剩余债券本 金兑付日变更为 2029 年 1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付息。发行人分别于 2027 年、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 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付息及兑付本金相关事宜,以发行人届时披露的付息及兑付相关公告为准。